关于2019年下半年(10月份)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申硕资格审查 和学位课考试的通知

关于2019半年10月份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申硕资格审查和学位课考试的通知

同等学力申硕有关人员: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凡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已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取得一定成绩者,均可根据要求向我校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2019年下半年办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以下简称“申硕资格审查”)及学位课考试将按专业分两批进行(10月、11月),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办理资格审查、参加学位课考试。现将10月份资格审查及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批办理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专业范围

10月份:仅限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民商法学专业、诉讼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的申请人办理申硕资格审查、报名学位课考试。本通知所有时间安排均针对10月份批次。

11月份:除以上四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安排在11月下旬,详细网上申请、报名时间及其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申硕资格审查及学位课考试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组织。

 

二、时间安排

本通知所有时间安排均针对10月份批次,11月批次另行通知。

1、全国平台提交学位申请:10月8日上午9:001014

2、法大同等学力管理系统预约资格审查办理时间、报考学位课考试:101上午9:00 1010

3、网上缴费及下载电子发票:10141017

缴费审核工作将会在缴费截止后统一开展,缴费期内不会逐一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方能打印预约办理单/准考证,请耐心等待。

4、打印预约办理单准考证1022-1025

5、现场申硕资格审查、采集指纹图像:

1)1022(周二)14:00—16:30

2)102324日周三、周四9:00—11:30、14:00—16:30

3)1025(周五)9:00—11:30

备注:每个时间段仅安排300人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需提前在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管理系统内预约办理时间,并按所选时间前来办理相关手续,其余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6、学位课考试:

1)10268:00-10:00、10:10-12:10、13:30-15:30、15:40-17:40;

2)10278:00-10:00、10:10-12:10。

 

三、申硕资格审查程序

1、全国平台提交申请

申请时间:10月8日上午9:0010月14

申请网站: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

此前未参加过申硕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平台进行注册,完成“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提交学位申请”三个步骤,否则无法进行现场图像和指纹采集。操作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电子照片——必须为蓝色底色;

2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地区——北京市;

3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4申请学位类型——学术性学位;

5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否;

6学号及班级——可不填;

7院系——办班学院(即报名参加课程学习学院);

“提交学位申请”步骤之后点击页面右上角“提交申请”,申请状态中显示为“已提交”方算完成(绿色字体,详见下图),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因成绩过期、资审时间过期、逾期未答辩欲重新申请答辩、欲申请变更专业等原因,计划重新资审的申请人,无需登录全国平台操作,也无需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但需要提交下述各种材料、完成以下其余相关流程。

2、法大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及缴费

注册、报考时间101上午9:001010日;

网上缴费及下载电子发票时间10141017日;

打印预约办理单准考证时间10221025日。

此前未参加过资格审查或本次欲重新资审的申请人,需在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法大管理系统网址:http://tdxl.cupl.edu.cn按顺序完成注册、学位课报考、在线缴费及下载电子发票、打印预约办理单/准考证等步骤。操作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缴费审核工作将会在缴费截止后统一开展,缴费期内不会逐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打印预约办理单准考证,请各位申请人耐心等待。

2申请人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需与全国平台所传照片相同;

3选择考试科目时可报考0-6门本次只参加申硕资格审查但不参加学位课考试者,无需进入报考环节,即报考0门;

4)仅参加资格审核,不参加学位课考试的申请人也要登录该系统,预约办理时间、缴费并打印预约办理单。缴费标准及下载电子发票等事宜详见本通知第四条“学位课考试”中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