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 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进度的安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准备工作即将开始,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各专业2019版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下列原则安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

一、2019级硕士研究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019级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核心课、研究生外语课由开课单位与研究生院共同组织安排。

1.2019级硕士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与研究生教学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安排,分班及上课时间如下:

 

班级

上课

时间

学院(专业)

教室

周次

1

周一

上午

法学院各专业(不含法学实验班)

科地201

2-9

2

周一

上午

国际法学院各专业、人权研究院各专业

科地202

2-9

3

周一

上午

比较法学研究院各专业

科地104

2-9

4

周一

上午

商学院各专业(不含MBA)、外国语学院各专业

科地106

2-9

5

周四

上午

民商法学专业、民商经济法学院法律(法学)专业

科地201

2-9

6

周四

上午

经济法学专业、民事诉讼法学方向

科地202

2-9

7

周四

上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学专业、社会学院各专业

科地104

2-9

8

周四

上午

新闻与传播学院各专业、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

科地106

2-9

9

周一

上午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各专业(不含MPA)

科地104

10-17

10

周一

上午

刑法学专业

科地201

10-17

11

周一

上午

刑事诉讼法学方向、证据科学研究院各专业

科地202

10-17

12

周一

上午

人文学院各专业、国际儒学院各专业

科地106

10-17